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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 教学工作 农学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研生通知〔2022〕4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顺利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级抽查:

(一)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将在2022年3月24日(周四)确定及公布,可自行在校学位办网站查看。

(二)抽查对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

3.以下几种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

(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信息核对

所有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请在1月15日—3月15日内,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在上方截止日期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交至新楼1004,由学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提交材料时间:

2022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

学院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周四)前完成

资格审查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至1004办公室

1、 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的研究论文需附论文全文;已接收的研究论文需附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及论文全文,须导师签字并注明“情况属实”。

2、 定稿的纸质(全文)学位论文一份。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见附件3)中I-4,I-5两页(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书、论文学术道德承诺书),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双面打印,须导师签字。

除以上材料外:

4、 返回答辩生还须提交材料:《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4)一式两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5)一式两份;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等。温馨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 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1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5、 同等学力博士生还须提交材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5)一式两份;温馨提示:申请学位答辩的同等学历博士生请携带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入学时交费凭据、2份正式成绩单(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9打印),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

6、 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须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逾期无法申请延迟公开;

(二)电子版材料:请压缩发送至:nxy328@163.com,邮件主题为:2022年6月资审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

1、 定稿的word格式的学位论文全文(用于论文查重)。

要求如下:

(1)删除封面、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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